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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职教中心国家助学金发放实施办法(修订版)
字缩小 】 【 字放大发布时间: 2021-09-16 浏览次数: 1610 次 来源: 资助办 杭宇刚

神木职教中心国家助学金发放实施办法

2021年修订)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教[2020]206号)文件精神,我校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助学金发放制度,学校设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助办公室具体负责学生资助工作,做到及时、如实和足额发放国家助学金,为此,特制订本实施办法,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一、 资助范围与资助对象凡在我校有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人数(不含集中连片地区学生数和涉农专业学生数)的20%确定全国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二、 资助申请与评审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受助学生,每学期动态调整。每学年开学由学生本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组织初审,认定学生困难等级,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两个等级,并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名单确定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受助对象。

三、 资助金额和兑现办法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资助标准按照贫困程度分为两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年2500元,一般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资助金按学期发放,通过中职资助卡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

四、 资助管理原则和操作程序助学金的管理和发放根据学生学籍变更实行动态管理,按受助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核发,发放变动情况通过信息系统及时予以反映。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不得以实物或提供服务的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资助过程要采取公开、公正、透明的操作程序,资助办工作人员不与资助现金发生直接联系,学校设有助学金专用账号。每届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办理一张中职资助卡,由学生本人激活,资助资金及时通过资助卡发放资助办负责处理资助卡及助学金发放后续遗留问题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受助学生正确使用国家助学金,避免学生铺张浪费实施助学金发放工作的全程监管。

               神木职教中心

               202198



神木职教中心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因人事变动,20219月8日校长办公室会议研究神木职教中心学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长:丁中

副组长:贺继平  李锡功      王维霞  杨亚平 李忠智

  员:王金伟      温引莲      李国栋

       王争光  郭少军  张二雄

   薛武春  杭宇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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