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惩戒是当前教育中的热点,也是教育实践中的难点。为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学生的职责,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5月20日晚基础部开展教育惩戒学习研讨会。
研讨会上,李国栋副主任结合教育实际工作对《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的出台及实施的重要意义,从把握实施教育惩戒的原则;学生的哪些行为可以对其实施教育惩戒;可以采取哪些教育惩戒措施;把握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的程序,解读了《规则》内容和实施注意事项,对实施《规则》需要做好的准备和保障工作提出了要求。呼吁全体班主任要审慎地使用教育惩戒权,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和育人环境,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
教师是教育惩戒的实施主体,在一线教育教学中,广大教师对教育惩戒积累了大量的案例,对是否必需、何时、用何种方式实施教育惩戒,有很多思考和实践。20级全体班主任老师从惩戒案例过程和案例分析两个方面分享了自己的教育惩戒案例,案例故事娓娓道来,案例分析理性客观,聚焦学生失范行为、失范程度、行为主体、惩戒方法、惩戒效果、原理分析,分析深刻,引人思考。
张胜利主任作了总结性发言,提出教育惩戒要有四度:温度、限度、刻度、尺度,坚持四度平衡,才能发挥惩戒的最大教育效果。
“当你为了学生,整个世界都会为你让路”。最后与会班主任纷纷表示一定要把《教育惩戒规则》学深学透,坚持底线,不触红线,努力做到惩之有度,戒而有温。让教育惩戒也能成为立德树人的一种方式,家长、社会、学校三位一体,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