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教科室通知
2023-2024-1 第9号
接神木市教研中心通知,2022—2023学年度神木市教科研成果认定和奖励已开始,请各位申报教科研成果认定和奖励的教师于11月11日(本周六)前将附件二(电子版)及成果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交至教科室,11月13日将报送教研中心,逾期不候。
具体要求(其它要求参考文件):
1.论文(省级及国家级教育部门主管或主办,包含《西部教育研究》《陕西教育科研》 《榆林教育》《神木教育》);
2.课题(市级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科所、电教馆、神木市的规划课题,注意微型课题不予奖励);
3.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
附:关于申报2022—2023学年度教科研成果的通知
教科室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