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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职教中心召开《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专题学习会议
字缩小 】 【 字放大发布时间: 2024-03-19 浏览次数: 3047 次 来源: 团委、宣教处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318日晚自习,神木职教中心在四号教学楼二楼多媒体教室召开《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专题学习会议,全体德育管理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杨亚平副校长带领教师们认真学习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内容,详细讲解了学校及教师应当对学生的行为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的具体情形;对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拒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方式;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发生的行为;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后,教师和学生沟通交流的具体技巧等。


     杨亚平强调,基于教育目的,教师可以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同时,教师也要注意把握好尺度和时机,做到依法执教、温暖有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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