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宣部、陕西省委、榆林市委宣传部有关精神,充分发挥“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在持续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的突出作用,现就进一步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运用和有关党建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全体党员教师要坚持每天登录“学习强国”平台,养成“看一看、学一学”的良好习惯。
2.各党支部要坚持听时政、看新闻、做考题、发评论,鼓励记“金句”、讲体会、晒积分、比成绩,营造“勤学、乐学、好学”的浓厚学习氛围。市委组织部和学校将不定期组织开展“学习之星”“学习标兵”等评选表扬活动。
3.每月2号所有党员把自己的学习积分截图报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把截图和汇总表报党建办,党建办于每月3号下午报市委宣传部。(特别说明:下午报回截止今天的学习积分,以后按照规定时间报回。)
4.各支部要强化本支部的学习效果,不断提高本支部用户日人均积分,确保日活跃度(参与度)不低于80%。中期和期末将进行学习累计积分考核评比,结果与评优评模等挂钩。
5.各党支部要把“学习强国”线上学习与线下研讨交流、学习笔记等结合起来,注重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发挥好学习强国平台的作用。
6.各党支部要积极组织和报送特色鲜明、与实际工作结合紧密的文字、图片、视频等优质活动稿件,学校择优推荐到“学习强国”榆林学习平台并进行奖励。
7.今年新调入我校的党员教师及时加入学校学习平台组织架构。
8.学习笔记的撰写以学年为单位,一学期完成所发笔记本的一半。
党建办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