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申报教科研成果认定和奖励的教师于本周内将附件二(电子版)及成果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包含论文封面、目录、正文)交至教科室,下周将报送教研中心。
申报条件: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期间所取得的教科研成果;类别:论文(知网可查,教育部门主管或主办);获奖教具、模型、教学软件、学具、科技、艺术作品或课件、课堂实录等(陕西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学会、教科所、电教馆组织);研究课题(微型课题不予奖励)
教科室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