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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加工切配安全管理制度
字缩小 】 【 字放大发布时间: 2022-01-09 浏览次数: 1518 次 来源: 本站编辑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3、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 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4、食品原料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 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5、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已盛装的食品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6、切配好的食品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 的存放时间,加工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7、加工结束及时拖洗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 洁卫生。

8、在专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内刷洗拖布。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 内清洗拖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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